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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理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申請辦理方式: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填妥應備文件交由您的壽險規劃師辦理。
郵寄辦理:將應備妥之文件郵寄至(台北市104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238號15樓 客戶服務處收)
櫃檯辦理:
  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至下午17:30
  2. 應備文件
    要保人親自辦理所需文件:
    (1)各式申請表格。
    (2)有照片之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
 
*
(3)保險單
 
要保人委託代辦所需文件:
 
(1)各式申請表格。
 
(2)有照片之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要保人及受託人。
 
(3)委託書。
 
*
(4)保險單
  註:「* 」代表非必備文件。
 
二 注意事項:
填寫各式申請書所須注意事項
  1.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親自簽名,倘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親自簽名者,得予退件。
  2. 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未滿20足歲時,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3. 填寫變更內容不得塗改,意思表示應求清楚明瞭,若有塗改請要保人在更改處簽名,或重新更換申請書。
  4. 申請書應於填寫三日內送達公司並受理,逾期請重新填寫。
  5. 其它注意事項可參閱各式申請書背面說明。
填寫健康告知書所須注意事項
  1.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均須親自簽名。
  2. 健康告知書自填寫日起一個月內有效(即自填寫日起至補收保費入帳日止,期間在一個月以內者),逾期請重新填寫。
體檢所需注意事項
  1. 保戶若因申請加保定期壽險附約或增加保障(含主、附約),已超過免體檢限制時,必需提供可保性證明,由本公司指定醫院及體檢項目,所發生之體檢費用,由本公司負擔該項費用。
  2. 保戶申請復效、取消次體加費或降低次體等級所發生之體檢費用,應由保戶自行負擔。若無法由保戶處收取時,則由該件之壽險規劃師負擔。
變更退費之給付方式
  1. 退費金額在新台幣1,000元以上,開立現金支票退還要保人(或沖退至當期繳費之信用卡);在新台幣1,000元(含)以下,則轉抵繳下期保費。如不同意轉抵下期保費,可另以書面申請退費。
  2. 逾寬限期因契約變更所產生之退費金額,將先直接扣抵當期應繳保費,如尚有餘額始辦理退費。
  3. 若保費以信用卡繳者且因變更產生退還未到期保費者,該保費將沖退至原信用卡。
其他注意事項
  1. 為避免不必要的理賠糾紛,若為高額保件、加保附約、增加保額、補告知、取消次體加費/變更次體等級、復效等;請先提出「變更前核保申請書」,待公司審核前項申請書並同意後始可送件。經審核後若需檢附其他可保證明文件時,公司會發出通知請保戶依通知備齊所有文件後再送件(資料不全恕無法受理,若於退件日起算5個工作日內補全者且經公司審核同意承保者,則同意可依保戶檢附齊全的文件辦理變更)。未經公司通知而先行繳費者;客戶服務中心將逕行退還該筆已繳保費。
  2. 各受理單位經辦人員應切實做好初審工作,並於見証人處簽章。
  3. 當客戶服務中心受理承辦保戶申請之服務事項,在發出照會單通知補全文件或繳費時,如逾5個工作天仍未完成者,將取消該件申請並退回相關文件。
  4. 變更如需補收保費者,需待補收保費入帳後之當日午夜十二時起生效。
  5. 保全變更受理及補全時間比照新契約,各通路遞送期限如下:
    (1) 本公司壽險規劃師必須自客戶填寫文件之翌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即第三工作日結績時間前)交FOA受理。
    (2) 經代公司必須自客戶填寫文件之翌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送到本公司。
    (3) 銀行保代必須自客戶填寫文件之翌日起算七個工作日內送到本公司。
  6. 變更補費請繳交現金或即期支票;若續期保費以信用卡或銀行轉帳繳付(需公司已完成核印作業者)則變更補費即從該信用卡或銀行帳戶中扣款中扣款。若扣款一次不成功及補費金額不足500元(含);則照會保單服務員收費。投資型VUL、VNL、VA保單請繳交現金。
  7. 復效保費:
    (1) 傳統型保單:請繳交現金或即期支票;若續期保費以信用卡或可另檢附新的信用卡授權書待核保通過後以該筆信用卡扣款。若扣款一次不成功;則照會保單服務員收費。
    (2) 投資型VUL、VNL、VA保單請繳交現金。
  8. 投資型商品凡涉及變動保單帳戶價值或保費時,相關申請文件須於每日下午3點前送達全球人壽總公司客服中心,逾時以次一工作日為受理日。如因時效性需求而以傳真方式受理時,須依下列原則處理:
    (1) AGY:壽險規劃師將正本申請文件交FOA受理,FOA須於受理當日下午3點前將申請文件連同受理日報表傳真至客服中心(傳真號碼:02-25035130),並須於同日將正本文件寄至總公司客服中心。
    (2) BR:單位助理受理正本申請文件並加蓋單位簽署章後,連同受理日報表傳真至全球人壽經代部(傳真號碼:02-25032755,正本文件須於同日寄出至全球人壽總公司經代部),經代部收到傳真文件後加蓋經代部受理章於當日下午3點前將文件親送客服中心受理。
    (3) BD:保代受理正本申請文件並加蓋單位受理章後,連同受理日報表傳真至全球人壽銀行保險部(傳真號碼:02-25035063,正本文件須於同日寄出至全球人壽總公司銀行保險部),銀行保險部收到傳真文件後加蓋銀行保險部受理章於當日下午3點前將文件親送客服中心受理。
  備註:投資型商品除公司另有規定外不接受猶豫期變更(詳各商品保全規則)。
  9. 在完成各項變更作業及借款/終止作業後,會寄出變更完成通知書或給付通知書予保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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